回复 霜雪霁 : 林在天也是纳闷了,只是在应用宝里下了个《热血传奇》手机版,便莫名其妙的被穿越到了那个仙侠的年代……学了“施毒术”之后,他被人视为了大魔头;可凭着“群体治愈术”,他又成了神医。别人突破靠修炼,他的晋级却要靠杀怪。别人拼命攒灵石,他却千方百计弄金币。一路见妖就杀,见怪就灭。听说,猴子要去取西经?西行路上全是妖怪,那可是大把的经验呀!林在天摸着下巴暗想:一定要想办法混入唐僧的队伍……(书友群:225685955)”
回复 敖少宝: 这部《中文幕无线码中文字夫妻》有人梦中曾与始皇走在长城之上!有人梦里曾听一曲绝响,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的叫做嵇康!有人曾见名为李白的诗人,月下徘徊、高歌吟唱、梦回大唐。有人更也曾舞的一曲剑舞练衣裳,独坐在古长安的城墙。时光就像一道冰冷冷的伤。可又有谁知道,昔日曾经有一条大鱼,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,它化作一只巨鸟,在天地之间翱翔。可又有谁知道,有一只苍凉的鸟儿独住于扶桑,晨起暮落,千万年前如此,千万年后依然如此,只为了给世间照亮。可又有谁知道,那冰冷冷的天上,曾住着一群神仙,叫做祖神,默默镇守四方,梳理三界秩序纲常。我执手中之剑,敢在南天门前向天怒吼。我执手中之剑,无论面对是古老还是洪荒。我执手中之剑,敢为末劫之下重叙述纲常。我执手中之剑,无论遭遇是凄惨还是荒凉。这是一段忘却数百年故事,这是一曲数千年前的脊梁。才怪!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某剑仙的远征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
回复 西瓜橙子冰 : 我从尸骸遍野中醒来,看着周围无数同伴的尸体,不由感慨战争残酷。而我已不知在这待了多少岁月,身体早已是锈迹斑斑。没错,我是一把剑。有了自己思想的一把剑。或许,说我是一把妖剑更确切。。